按照襄阳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8)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有待提升。2023年8月,对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表明,有34条道路路面积尘负荷大于1克每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 持续优化城市道路深度保洁作业模式,提升道路洁净度。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贯彻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助力美丽襄州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强化城市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和保洁工作,加大机械化洗扫作业频次,坚决落实作业标准,加大机械化洒水降尘和道路洗扫作业力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道路开展冲洗作业,确保道路去污降尘。 (三)实施常态化抱管洗路作业。坚持在凌晨对城区主次干道、重要区域、重点路段等进行人工抱管洗路作业,尤其对各路段的积沙、落叶、零星垃圾、人行道、彩板污迹、路沿石积泥、人字沟渣土等进行彻底清扫、冲洗,大力开展“除尘行动”,形成常态化,确保路见本色,切实提升作业效率和作业效果,全力保障城区道路的整洁。 (四)加强督查考核。定期对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督办检查,利用智慧城管系统和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推动环卫作业精细化、规范化,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坚持常态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实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体学习、研讨交流。 (二)持续开展“水润襄州”行动,加大机械化洒水降尘和道路洗扫作业力度,按照季节变化,确保城区主干道每天洒水洗扫不低于12趟次(8趟洒水、4趟洗扫)、次干道每天洒水洗扫不低于6趟次(4趟洒水、2趟洗扫)。针对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城区主干道洒水降尘力度,提高机械化炮雾洒水作业频次,不断增加城区机械化作业率。截至目前,我区符合作业条件的道路机械化作业率已达到96%。 (三)开展道路(彩板)抱管冲洗作业,定期对各路段人行道、彩板等进行精细化冲洗,由机械化冲洗车、洒水车配合环卫工人抱管冲洗,确保路见本色、见底色。 (四)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督查人员每天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洒水、清扫作业进行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要求相关作业队立整立改,通过加大检查考核频次,落实“回头看”,确保机械化作业率达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31日)向襄州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0710—2817765。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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