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工会工作方针,制定全区工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好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全区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和协调;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措施草案的拟定;参与调查侵犯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助地方党委配备好同级工会领导班子,指导和帮助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搞好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制定全区工会干部培训规划; 指导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全省劳动模范以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网上职工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
(七)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对全区各级工会财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总工会机关设五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保密、通讯和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等;负责对本机关部门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重要会议和较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负责综合反映全区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动态与信息工作。
(二)组织基层部(女职工部)
负责指导工会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负责全国、省级、市级和区级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党工共建有关工作;做好工会协理员和社区工会工作者队伍的管理工作;承担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生产宣教部
负责组织广大职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开展对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组织开展网上工会工作,负责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组织开展全区性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研究制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工作;负责依法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和技术培训活动;承担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及省劳模、市、区劳模的评选、推荐、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
(四)维权服务部
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劳动争议等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调查了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工会帮扶救助、就业创业、法律援助、人文关怀等工作。
(五)财务资产部(基层工会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各级工会财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区各级工会及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工会行政性资产、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工会经费集中核算工作。



